文学论著。约写于1932年至1934年之间,为老舍在齐鲁大学任教时编的教材,由齐鲁大学文学院印行。1984年6月北京出版社初版。现收入《老舍文集》第15卷。全书共15讲。包括《引言》《中国历代文说》(上下)、《文学的特质》《文学的创造》《文学的起源》《文学的风格》《诗与散文的分别》《文学的形式》《文学的倾向》(上下)、《文学的批评》《诗》《戏剧》《小说》。讲义在《引言》《中国历代文说》(上下)和《文学的特质》中,从宏观的角度,在对中国历代文论纵横比证和思考的基础上阐述了文学的特质:感情、美和想象;在《文学的创造》和《文学的起源》中强调了文学的创造性而非摹拟性,指出了文学的起源是出于人类的精神需要;《文学的风格》一讲在引述古今中外有关风格的看法的基础上阐明“风格是个性——包括天才与习性的表现,风格是不能由摹仿而致的,但是练习是应有的功夫”。在《文学的形式》中提出了研究文学形式对于认识文学的重要性,同时强调形式与内容是密不可分的;在《文学的倾向》(上下)中对中国和西方的文学思潮和变迁作了系统的梳理,指出了文艺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变化的;在《文学的批评》中引用莫尔顿的方法,把文学批评分为理论的批评、归纳的批评、判断的批评和主观的批评4大类,分别指出其长处和不足,同时也指出了批评家必须具备的一些要素;在《诗与散文的分别》《诗》《戏剧》《小说》4讲中从文学体裁的角度指出了诗与散文的区别是创造与构成的区别,在形式格律上是不会有确切的分界的;在《诗》中对诗与其它文艺的区别、诗的分类和诗的语言一一作了阐述;在《戏剧》中指出“戏剧是文艺中最难的”,“因为戏剧家的天才,不仅限于明白人生和文艺,而且还须明确舞台上的诀窍”,同时指出真实是戏剧的命脉,并对戏剧的结构和语言作了独到的分析;在《小说》一讲中充分肯定了小说的长处和它在艺术上占有很高的地位,指出了小说在形式上的灵活自由,同时说明了小说的分类和特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