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艺散论。初载1963年4月4日《北京文艺》第4期。初收《老舍曲艺文选》。现收入《老舍文集》第16卷。本文系1963年2月作者在北京市第三次文代会上的发言摘要,着重谈了文艺创作的繁荣与提高问题。他指出应将文学的范围看得宽些,把人民的需要看全面一些,作到文学各部门全面繁荣。为此,作家与演员间应加强合作;重大题材与普通题材、现代题材与历史题材都应兼顾,各人的创作都与他个人的生活、知识、兴趣有密切联系,无可勉强,更不许强迫;多深人生活,多认识人,否则就不易创造出人物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