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离婚》中的人物。主人公之一。北平某财政所科员。一个诚实、正直、朴讷、好幻想的知识分子。他属于“五四”后接受了新思想而又无力摆脱旧传统束缚的一代人,始终在新与旧、幻想与现实的矛盾中生活。他年轻时在父母的包办下与一个乡下女子结婚并有了一对儿女。他不满意无爱情的婚姻,要想离婚,又明知其不可能。因为他不愿伤父母的心,也觉得不是妻子的过错。因此他独自在北平做事,幻想着诗意的爱情。他在张大哥的劝说下,被迫将妻儿接来同住,试试小家庭生活。但这并没有给他带来亲密热闹,反而感到“奇怪的隔膜和不舒适”。他比较别的科员和太太们,也不过如此,觉得只好“将就”。但他又无法“将就”。因为妻子很快学得小市民那一套来管束他,同事中也没有理解他的人, “家庭是一汪臭水,世界是一片沙漠”。张大哥的儿子出了事,他热心救人,但没人响应;虽然他勇于自我牺牲,但除了求助于他所憎恶的小赵之外一无办法。他更感孤寂无聊,但却在房东马少奶奶身上发现了他所追求的“诗意”:她美、安静、独立,而且可怜——她是被丈夫抛弃的。他梦想着她和丈夫彻底决裂,他便带着她逃到南洋去实现浪漫的美梦。但不久马少爷回来了,马少奶奶很快屈服、妥协,两人又生活在一起。老李失望极了,觉得“生命只是妥协、敷衍,和理想相反的鬼混”,决定回到乡下去。老李虽然不满旧社会,认为“一定有一个总毛病”,但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,也不敢革命。他觉得革命“近于破坏”, “流血也显着不近人情”,因此只能在妥协矛盾中敷衍,无法跳出旧生活的圈子。作品透过他表现了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心态,并对他们的处境和社会的黑暗作了认真的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