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世纪流行于西欧尤其是法国的文艺思潮。老舍认为这一名称是后人给古代希腊罗马作品起的,因此也把它称为新古典主义或假古典主义。它在创作实践和理论上都以古希腊、罗马为典范,从中吸取热爱生活、肯定人的力量的思想,来反对天主教的禁欲主义。代表作家有高乃依、拉辛、莫里哀、布瓦洛等。他们强调文学对社会的作用,主张文学反映生活,注意人物的心理分析,强调理性、自然、逼真、得体,提倡悲剧的“三整一律”等,对法国和欧洲文学有巨大的影响。但它太注重形式,清规戒律较多,束缚了作家的创造力。老舍认为它的好处是发现了古代文艺的规则,它的错误是迷信这些规则而限制住文学的自由发展。(《文学概论讲义》)
古典主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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