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笠夫,江苏华亭(今上海松江)人。曾有“《闲渔闲闲录》案”。此案发生于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据当时的奏折称:蔡显系雍正时举人,自号闲渔,所著《闲闲录》一书,语含诽谤,意多悖逆。结果是蔡被“斩决”,儿子“斩监候秋后处决”,门人等分别“杖流”及“发伊犁等处充当苦差”。鲁迅在《病后杂谈》中说: “还有蔡显的《闲渔闲闲录》,是作者因此‘斩立决’,还累及门生的,但我细看了一遍,却又寻不出什么忌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