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中山在1905年提出“民族、民权、民生”三民主义,即“驱除鞑虏,恢复中华,建立民国,平均地权”的革命纲领。1924年出版了《三民主义》一书,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:民族主义为对外反对帝国主义,对内求得各民族平等;民权主义为建立一般平民所共有,非少数人所得而私有的民主政治;民生主义主要是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,谓之“新三民主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