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迅于1926年在《论‘费厄泼赖’应该缓行》一文中,以叭儿狗作比喻,概括了当时社会上一种人的特性,他们貌似公允,反对任何“偏激”,实际上以其“伶俐”为权贵所豢养,忠实地看权贵眼色行事。以后,鲁迅杂文中有“叭儿狗文艺家”和“叭儿性”等语,都是根据该文的比喻用此语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