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至民国时称江苏以北沿海各省为北洋,以 南为南洋,清末设北洋通商大臣与南洋通商大臣。“北洋大臣”为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。1870年(同治九年)将三口通商大臣改为北洋大臣,主管山东、河北、辽宁三省通商、外交、海防及关税等事务,权限极大,例由直隶总督兼任。李鸿章和袁世凯均任过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