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婚俗,男方在结婚前把彩礼送到女家。清昭梿《啸亭杂录·满洲嫁娶礼仪》:“改月择吉,男家下聘,用酒筵、衣服、绸缎、羊鹅诸物,名曰过礼。”巴金《春》十九:“她仿佛听说他为了购买送到男家去的全套新木器的事情,遇到一些意外的麻烦,使他焦急得不得了。但是他终于把一切都办妥当了。于是到了‘过礼’的日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