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鲁迅于1927年7月23、26日两次在广州夏期学术演讲会上的讲演,改定稿发表于11月16日《北新》第2卷第2号,后收入《而已集》。文章以魏晋时期政治斗争的形势和曹操、曹丕、曹植父子以及“建安七子” 的文章,说明当时“清峻,通脱,华丽,壮大”文风形成的社会原因,批判了文学可以脱离时代、脱离社会的谬论。通过对魏末晋初“正始名士”的吃药、“竹林七贤” 的纵酒以及“师心”和“使气” 的文章特色的分析,批判了不务实事、崇尚空谈、狂放不羁和弄虚作假的人生态度和 “名士”行为所造成的不良的社会风气。文章最后谈到晋末的陶潜时说: “即使是从前的人,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‘田园诗人’ ,‘山林诗人’ ,是没有的,完全超出于人间世的,也是没有的。”从而反对了 “为艺术而艺术”的文学观。鲁迅在讲这些文学现象时,还穿插统治阶级以 “巧取豪夺”的手腕杀人的实例,如曹操之于孔融,司马懿之于何晏、夏侯玄,影射并抨击了蒋介石任意捏造罪名,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的罪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