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月社成员在大革命失败后投靠国民党政府,并在《新月》上撰文为国民党政府谄媚献策。但1929年胡适发表了《人权与约法》、《知难,行亦不易》等文,提倡英国式的民主,好人政府等,对国民党有点微辞。其中虽并不利于国民党的言论,更无不利于国民党的恶意,然而,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,由教育部对《新月》同人加以“警诫”,认为胡适涉“批评党义”、“污辱总理”之嫌,《新月》停刊。不久《新月 》又重得出版。鲁迅在《言论自由的界限》中说: “三年前的新月社诸君子,不幸和焦大有了相类的境遇。……不料 ‘萘不察余之中情兮’ ,来了一嘴马粪! 国报同声致讨,连《新月》杂志也遭殃 。……现在好了,吐出马粪,换塞甜头,……《新月》也满是所谓 ‘为文艺的文艺’ 了。”
《新月》杂志也遭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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