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送到丈夫家里去接受管制约束。封建社会已婚妇女的公婆、丈夫对其儿媳、妻子具有实行家法制裁的权威,所以交还夫家管束亦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一种治罪形式。鲁迅《王化》:“溥仪的弟媳妇跟着一位厨司务,卷了三万多元逃走了。于是中国的法庭把她缉获归案,判定 ‘交还夫家管束’ ”。